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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有西:三句古诗描述中国律师环境(2)

2021-10-14 11:44:59诗集古诗网首页
  还有一个,就是律师政治参与的问题

  还有一个,就是律师政治参与的问题。已经明确从律师中选合格的法官、检察官。将来全国人大代表,政协委员,律师入党,考检察官,考法官,这是必然要走的一条路,任何人都挡不住的。现在我们鼓励年轻律师入党,你要进入体制内,学习党的成功的管理模式,进入治理国家的司法机构。律师业要成为国家司法官的摇篮。我们京衡所近几年中,考进检察官三个,考进法官的两个,考取省政府派WTO到美国、比利时公费培训的5个,这就是律师体制内政治参与的一个启动。同中央现在的要求是相一致的。将来十八大以后的趋势,肯定会在律师里面产生政治家,律师里面产生好的法官和检察官,不要光看现在的感觉,我们的马肯定是能够前行的,这个蓝关关口是一定能够闯过去的,总有这么一天。因为这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规律,文明理性的社会离不开法律人的参与治理。

  第三句话,“是加强律师体制管理”。这可以从两方面看。好的必要的一面,坏的有误区的一面。

  从坏的方面看,官方觉得近年来中国律师越来越不听话,有很多的敏感性的案件,党委政府打招呼了,你还要来插手,还要来管,还要代理群众跟政府叫板,所以觉得律师有异心,是公权力的敌人,非把他治理听话了不可。想把律师培养成“驯服工具”。对于这一点,我有不同的看法。我认为律师是整个法律人框架中,唯一站在公共权力的对面,制约司法专横,防止公权滥用,监督冤假错案,维护基本民权的重要法制力量。有的高层人物不知道,把律师训练成驯服工具,会从根本上扼杀律师业。同人类设立律师制度的根本目的相违背。律师叫板公权是必然的,这是另一个角度的忠诚,为了国家好,为了我们整个党好,为了我们整个政权好,不是想对我们党构成什么威胁,是为了让社会矛盾以理情法律的方式释放出来,让人民群众在公开公平的法庭上讨回公道,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维护这个政权的统治。所以我们说加强律师体制管理,有一些不正确的思考,始终对律师不放心。认为律师是中国民间力量崛起当中最危险的一支力量,因为他能够把群体凝聚起来,把各种很乱的思路,通过律师的代理行为,凝聚成一种法律的观点,非常有力量的观点,所以有的统治者,我们从政的政治家,觉得最讨厌的是律师,所以老是警惕律师,不知道律师把老百姓非理性的情况变成理性的行为,带上法庭,到法庭解决,这是国家稳定的最好的途径,把老百姓的非理性带回到理性。

  从好的方面看,中国律师也确实需要管理。有很多不良风气,有不少害群之马。每次人代会,对律师业的意见和批评,并不比其他社会群体少。中央发文件加强管理,对律师队伍提出优胜劣汰,是完全有必要的。中国律师业需要加强管理,欢迎司法局对我们加强管理。因为确实律师队伍有一些害群之马。北京有一个律师,一个温州老板告诉我说被他骗了2200万,200万进所,2000万进卡,然后关机跑了,再也找不到。我亲眼看到了这个律师给这个老板的“最高法院调巻函”,一个墓地案的申诉,说最高法院指令上海高院再审。我一看就是假的。把最高法院的大印伪造的这么大,上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的头签,下面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函,不用研究案子,我就告诉他被骗了。他说是有律师所合同的,怎么可能骗我?我说向上海高院调卷,不涉外,不会写中华人民共和国,而且写两次,最高法院的印鉴我见过,这个印比他大三分之一,这个印也是假的,他说那怎么办?我说赶快找他要回钱,最高法院的印章也伪造,还骗你 2000多万,你一举报马上会立案抓他。他说我不报案,报案我这个案也完了,我找总参,是总参的朋友介绍我认识这个律师的。我说你这样,还会再被骗 2000万。他说我没有钱了,这个官司他们不帮我扳回来,我告状的钱也没有了。我们队伍里的害群之马不是没有,北京的2万多律师里面,全国最优秀、最有水平的集中在北京,很多骗子律师打着旗号骗钱的也是在北京,所以对这些人怎么能不管?不管只会让律师界越来越乱。因此加强对律师的体制管理,不要完全做负面的解读,律师本来就是独立自由的力量,容易散漫。加强管理是有利的,按照我在杭州当副会长的经历,绝大多数司法局的管理是对的、必要的,只有有一些可能是出于政治因素的控制,可能不是很妥当,我们能够一概否定吗?

  因此,三句话,我解读出来,两句有利,关注律师生存状况,重视律师权益保障对我们有利,第三句,加强律师体制管理,一半有利,一半不利,对中央的文件也需要好好地作正面的解读,要感谢中央重视我们律师事业。

  社会各界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关注中国律师。2010年多少媒体在密集报道律师业和律师事件?企业家也是越来越看重我们,我到广州为粤商菁英俱乐部作讲座,参加的四十多位企业家都是有相当实力的,对中国法律如何保护民营企业、中国律师业如何保护民营经济的发展,都非常关注。他们对中国法制环境、发国情非常了解。学界这么多专家教授,也为我们呼吁。全国政协、人大一些人士,很多虽然没有公开表态,但对我们律师业生存环境很关注,从国家法制的宏观层面在关注。为李庄案子,他们都明白,但是我们司法部已经通报了,他们也不便进行相反的表态,但真相已经完全清楚。另外我们海外的人士也很关注。去年我去了日本,去了英国,一听说我到了,一些媒体都要采访我。国外媒体,我比较谨慎,有些比较敏感媒体,没有接受釆访。只接受了新加坡《联合早报》的采访,记者是长驻大陆的,作了一个影响很大的报道,《我是为中国法制体系辩护》,正面肯定中国法治环境的好的一面,大于负的一面。不接受采访,不是我保守,是国内的环境不允许。国外影响一大,容易使自己成为敏感人物。海外采访,记者不让你审稿子,就给你都报道出来了,就没有办法控制了,国内怎么讲无所谓,到海外讲,会成为国际性问题,可能成为要审查的对象,所以必须很小心。

  通过媒介的报道,中国的官方和民间开始理解我们中国律师的真实生存境况,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。以我为例,司法部通报李庄案以后,2010年上半年是民间媒体推崇我,官方谨慎地观察我。最典型的是广东的《时代周报》12月评我为时代人物,100个影响时代进程的中国公共知识分子,律师界的十个人,我被评为 “时代人物”。香港的《亚洲周刊》把我和日本首相菅直人一起做了一期封面人物。这是上半年,民间肯定我,官方不肯定我。下半年不一样,经过一年的观察,12月27日《人民法院报》大版面报道我们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的会议,重点报道了会上专家对我的评价,《李庄进去了,有西起来了》,讲我有担当、有骨气、有才华,这是很高很高的评价,我其实是担当不起的。最高法院机关报像这样的正面评价一个敏感事件中的中国律师,是没有的。高子诚律师同我办的李庄案还被最高法院评为201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名案第一案。然后是三天以后,《中国律师》杂志和《中国律师网》,评出12个中国律师新闻人物,我又是居首。这些已经是官方媒体评价了。当然还有浙江官方评我为省模范党员、突出贡献律师、《都市快报》评为“年度人物”等一些荣誉。我不是在沾沾自喜。对我而言,自从四十岁前下决心从省机关辞职,这些都已经看得得淡。我是把这些迹象,放到中国律师业的生存环境角度来观察的。也就是说,下半年开始,官方媒体也肯定我,上半年是民间,官方观察一年,觉得陈有西不会出问题,这个人还是比较听党的话的。处理事情出发点都是好的。这说明,只要我们真诚地为民服务、为国建言、善意提醒,合法努力,对话渠道是畅通的。我们的体制内不缺明白人。

  所以我觉得中国的法治环境要两面观察。中国的律师作为独立的力量已经开始显示作用,民营企业家开展真正重视律师功能,特别现在一些网络重大事件,真正权威性的点评,不是教授,学者,而是律师。律师有实务操作的东西,我们有一些点评的观点社会关注度已经超过学者,那么多的民营企业,政府的国有大企业,“三重一大”企业,国务院明确要求大型企业必须请律师,要设首席法律顾问,要购买律师的法律服务,政府列出预算购买服务。象昨天“两高”的专家学者们说的,每一个新法律和解释出台,都是给律师创造机会,提供发挥的新舞台。象证据规则问题、量刑建议问题,提供了很多律师服务业当中新的领域。包括《公司法》、《破产法》的司法解释,为律师开展新的业务,提供了全新的领域。以前是上市业务很高端,现在是破产重整业务空间非常大。我们办的一个破产重整案,涉及债务34亿,办了快二年,重整成功了,为政府企业解了危,律师的效益也比较可观。上市业务,企业1000家上市不了一家,破产清算业务,100家企业100家都要清算,因为按《公司法》解释不清算股东永远有连带责任,最高法院三个破产法的解释,给律师带来非常大的业务空间。很多的机遇是人大立法、政府立法给我们提供的。

  还有刑事律师就是一片黑暗吗?也不是的,我们律师生存环境有一些改善。律师的会见权,像上海,像浙江有一些地方落实了,不需要陪同。阅卷权,我们杭州检察院,去了以后有介绍信,检察官还没有看,先给你看。证人出庭,全国都已经有警察证人出庭。量刑制度改革,量刑更加透明了,限制了法官自由裁量权,我们将来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抗辩了。包括刑事司法调解,律师的主动性更大了。律师参政议政,现在全国律师中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有20多个,当然这些都不是律师界别上去的,都是派,在政协领域,律师比较会说话,吸收进去了,进法制委,进全国人大代表,不是界别。那个界别轮不到律师,从派界别进去,党内代表留给体制内的人了。我预测下一届会不一样,十八大以后,按中央现在的文件精神,律师参政议政的大门更加打开了。还有国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制度,也为律师回到体制内打开了大门。北京有一个博士律师,考到了某省建工集团当首席法律顾问,一年年薪几十万,享受副厅待遇。我说你没有出息,北京一个成功律师年入几百万,去那做几十万的官干嘛,他说安定,岗位重要,而且有副厅级待遇,这老兄很看重政治待遇。现在我们政府公职面向律师招,招法官、检察官,各种领域都有。因此,律师以对话合作的方式,促进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,是有可能的。律师既不是工具,也不是敌人,律师既不是天使,也不是魔鬼。能够起一些正面的作用。

  第三个问题,和谐司法:政治标准和法制标准。我们维护国家稳定,有一个思路选择。不用含蓄,我认为现在维稳的基本思路出了问题。一直选择高压、屏蔽,网上删贴,限制老百姓上法庭,敌视律师,打压律师,用行政手段压服一切。基本的思路,就是淡化国家司法的作用,加强行政权的作用,希望通过行政权压服老百姓。法院只是听命于党、听命于行政权力的办个后续手续让其“合法化”的丫环。这个思路完全错误,只会越压越不服。

  当前中国律师生存环境差,跟我们现在的维稳思路是直接相关的。因为在一个不需要法庭,不需要司法的环境下面,律师是可以作废的。你要把矛盾揽过来,千方百计要把他弄上法庭,最后政府就很讨厌你、挤压你。

  维稳思路出了问题,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。我们来考察一下路线图。由于行政的高压,不准律师介入,大量的老百姓找行政权,求权力人。行政不公平,上访,找清官,找总理,四川农妇熊德明为丈夫2200块钱工资,打官司一年一分钱见不着,总理去一句话,第二天一早,县委书记拿了2000多元钱送上门。这个案例,非常典型地说明,中国的基层政权是没有用的,中国的法庭是没有用的,中国的律师是没有用的,只有权力有用,关系有用。遇上贵人就一切都解决了。于是大家都希望见到贵人,见到清官,见到有权人,于是都去上访,去北京见贵人,找清官。于是农家妇女成了维权的英雄人物:你认识,你帮帮我。于是她就背了包到浙江温州讨薪去了,没有文化不知法律的人,比律师更受欢迎。这是人治社会的最好的西洋镜。最后没有人理她,又回去了,这就是中国的法制现状。中国有那么多律师,那么多法律工作者,有那么多法庭司法的情况下,让一个文盲农村妇女跨省做维权的讨工资的法律工作者,原因在哪里?因为当地的法庭、律师都被作废了,没有总理去,2200块钱确实拿不回来,总理一句话比打官司一年有用。

  一滴水见太阳,从一个小案例可以看出,我们中国现在整个环境就是相信权力,相信明君,相信清官,不相信法制。找法庭、律师没有用。我打什么官司,我找什么律师,我花什么律师费,我就是去上访,我一定要见。总理说句话律师也不用请,钱也不用化,庭也不用开,法律白条也不用打,第二天钱就到手了,多好!所有中办、国办的信访局,天天排队,多少人一个号都领不着,为什么?领导家的电线块钱一个,卖给上访户,你们找去。找清官这个路子多好。不是老百姓愚蠢,不是老百姓愿意下跪,而是你逼的,因为你把全国各地的法庭,全国各地的法官、全国各地的律师作废了,很多案子告不进去,不让律师插手,要律师 “讲政治”帮政府,政府法院一鼻孔出气,法院不听法律的,只听权力的,我只好找更大的权力。好多案子法院就听政府的,我找法庭没有用啊!让老百姓觉得只要找到总理,就可以解决问题,这是非理性的国家、人治的国家才会有的做法。